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起舉行 3 天法律座談會。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說,由於審判獨立,所以審判核心不容侵犯,監察權也不能侵犯。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為了讓全國事實審法官裁判時,就眾多具爭議性法律問題有較一致性的解決方法,以減少裁判歧異,今天起一連三天在最高法院會議室及司法院大禮堂兩處,分別就民、刑事法律問題進行探討,共有 100 多名法官、檢察官、學者及律師出席。
法律座談會開幕式時,許宗力致詞表示,由於審判獨立,所以審判核心不容侵犯,監察權也不能侵犯,為了讓裁判更有信服度,因此台灣高等法院舉辦這次座談會,具有兩個重要功能,分別是統一法律見解及提昇裁判品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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