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海外資金匯回涉及匯率波動、資金管理與洗錢防制等議題,相關方案須經跨部會協商,尚未定案,但強調會考量租稅公平、經濟發展、有效管理並兼顧洗錢防制等面向。
媒體報導,財金部會規劃於九合一選舉後提出「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引導台商資金回流,且匯回資金投入 5+2 產業創新、長照、前瞻等實質投資,第一年擬給予 10% 優惠稅率,第 2 年給予 12%,以獎勵台商將資金優先投資台灣。
知情人士指出,財政部原本傾向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擔任海外匯回資金的主管機關,但行政院認為涉及租稅議題,應由財政部擔任主管機關,因此財政部已草擬「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專法草稿,並送入行政院,但適逢選舉與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洗錢防制評鑑,行政院暫時不處理。隨著 APG 評鑑結束,且選舉即將告終,行政院已加緊腳步要求各部會研商方案。
蘇建榮今天出席「107 年度校園雲端發票 e 起來競賽活動」頒獎典禮,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海外資金並不一定是所得,若不是所得,就沒有課稅的問題。
他說,海外資金匯回給予租稅優惠,相關方案正由跨部會討論中,尚未定案,會配合行政院政策執行,但原則不變,就是稅制要公平合理、確實能吸引投資,以及資金可有效管理,並兼顧洗錢防制。
記者提問,專法草案擬針對海外匯回資金投入 5 加 2 創新產業投資時,第一年可享 10% 優惠稅率,這個稅率是否具有競爭力?對此蘇建榮僅說,稅率部分目前尚未定案,他不便多說。
他表示,海外資金匯回涉及多個層面,資金控管是金管會、央行權責;投資標的則屬於經濟部權責,財政部則是稅制的部分,洗錢防制則與法務部相關,整體仍要跨部會協商,不是財政部單一部會可以決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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