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天表示,自 12 月 31 日起,台灣民眾申請加拿大度假打工、工作、學生、停留及永久居留等類簽證,需親赴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完成指紋與相片等資料建檔。
外交部發布新聞稿指出,自年底開始,台灣民眾申請加拿大度假打工、工作、學生、停留及永久居留等類簽證,需親赴「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完成生物辨識資料建檔,包括按捺指紋及攝製相片。簽證中心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97 號第二交易廣場 7 樓 A 室。
外交部表示,加拿大政府這項新措施於今年 7 月 31 日率先對歐洲、非洲、中東地區國家實施,12 月 31 日起將正式對包含台灣在內的亞洲國家實施。
有關申請須知,外交部表示,簽證申請人於線上提交申請並繳費後,將收到指示信函,依函前往簽證申請中心完成生物辨識資料建檔,或者於該中心提交紙本簽證申請書後,現場完成生物辨識資料建檔與繳費。
外交部指出,生物辨識資料建檔費用是個人 85 加幣(約新台幣 1990 元);家庭 2 人(含)以上,費用 170 加幣;藝術表演團體申請工作簽證時,3 人(含)以上,費用 255 加幣。生物辨識有效期限 10 年,效期內若須申請其他種類簽證,則無須重新採樣指紋與拍照。
另外,外交部表示,申請加國「電子旅行證」(eTA)免簽證待遇的台灣民眾無須提供生物辨識資料;14 歲以下及 79 歲以上的民眾也無須提供。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