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法令文字不完備的藥事法,修了超過 20 年仍修不成,也讓台灣中藥房文化走向凋零,每一名中藥房老師傅過世,就意味著台灣的中藥房又少了一家,未來恐永遠在台灣社會中絕跡。
上千名中藥業者今天上午到衛生福利部前抗議,不滿衛福部要求中藥業者必須通過國家考試才可開立中藥房,製中醫師處方藥品以及傳統丸、散、膏、丹,但 20 多年來卻沒有設立相關國家考試,也沒設立中藥師制度,導致從沒發出一張中藥行業者執照,讓中藥房面臨後繼無人窘境,盼政府「給中藥房一條活路走」。
這一切爭議的開始,得從民國 82 年的「藥事法」修法說起。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表示,早年台灣的中藥房大多是師徒相授,但 70 年代各界漸漸發現,中藥材的調劑、販售可能涉及民眾健康,認為中藥從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專業知識,而非人人可當。
因此,衛生署(現衛福部)82 年修正藥事法第 103 條,訂定傳統中藥業者的落日條款,但因法令內文有缺失,87 年再次修法,明訂 82 年 2 月 5 日以前,凡是合法經營中藥房的業者,都可繼續中藥材販賣業務。
同法更強調在「中藥師」尚未設立前,中藥商必須修習一定中藥課程,並且經過國家考試及格,才能從事中藥材買賣、調配固有成方、調劑中醫師處方藥品等工作。
陳聘琪說,當年修法後,衛生署曾打算訂定施行細則,包括中藥商必須具備哪些條件才可考國家考試、考過後如何管理,以及考過以後應如何稱呼等細節,但因法令中並未寫明施行細則由哪個單位制定,法令單位質疑缺乏「授權依據」,要求必須再次修法,才可以訂定施行細則。
然而,這次的修法不如過去幾次順利,90 年至 100 年間多次開會討論,各界都無法取得共識,讓修法面臨卡關;衛福部 100 年便規劃開放「中藥技術士」檢定,讓新一代中藥業者從事中藥材輸入、輸出、批發、零售、磨粉,103 年送入立法院審議時,卻遭中醫師、藥師相關公會反對,再次胎死腹中。
陳聘琪說,104 年衛福部曾提出「中藥師」構想,認為醫師分為中醫、西醫,藥師是否也可分為中藥師、西藥師,即設立專門中藥師相關科系及考照制度,專門從試中藥藥事服務,但至今沒有共識,而無法有進一步作為。
既然有中藥師一途可走,為何不在討論修法的 10 年間同步討論設立中藥師,陳聘琪則表示,因年代久遠,她也不了解早年修法不成,為何不轉而推動中藥師制度。
為了一條不完備的藥事法,台灣中藥房文化被迫停滯 20 多年,中藥房也面臨斷層危機。
台灣中藥從業青年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古承蒲感嘆,如今傳統中藥房第二代,除非成為中醫師或藥師才具備開設中藥房的資格,但真的考上後,礙於現實的收入問題,很多人根本不願回中藥房工作。
而如今合法的老中藥房,師傅的年齡已高達 65 至 80 歲,一旦這些父執輩過世,經營數十年的中藥房招牌就必須拆下,被迫關門,82 年至今全台中藥房從 1.5 萬家銳減至 8000 多家,若政府再不重視中藥房生存危機,傳統中藥房文化恐永遠在台灣絕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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