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雅虎公司及禾聯碩公司在網站銷售的除濕機商品能源效率標示不實,已構成廣告不實,各處新台幣 5 萬元罰鍰。
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今年 1 月至 3 月於 Yahoo 奇摩購物網站銷售「HERAN 禾聯 6 公升除濕機 HDH-1281」商品,宣稱「能源效率第 1 級」、「本產品能源效率為第 1 級」及「能源效率等級第一級」等訊息。
公平會指出,雅虎公司及禾聯碩公司的說法讓人覺得商品刊登當時具有 1 級能效,會比其他等級能效的除濕機,更有減少能源消耗、省電省錢的效果;不過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提供的意見,「HERAN 禾聯 6 公升除濕機 HDH-1281」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已變更為能效 2 級,這項商品仍刊登為能效 1 級,顯然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因此認為,雅虎公司與禾聯碩公司在網站銷售商品並刊載「能源效率第 1 級」、「本產品能源效率為第 1 級」及「能源效率等級第一級」等標語,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這項品質產生錯誤的認知或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因而決議開罰。
近期多件家電商品的能源效率分級與公告標準不符,知名廠商東元電機的多款電冰箱也在其中,公平會調查後發現,經濟部為了提升能源效率等級,分別在 2017 年 4 月 17 日及 5 月 10 日公告修正「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及「電冰箱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並自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
公平會呼籲業者,銷售電冰箱及除濕機等家電商品時,應注意廣告文宣須依照經濟部公告修正後的能源效率標準級別予以刊載,以免觸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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