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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 立院籲醫療法立專章確保權責相符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住院醫師明年 9 月納勞基法。立法院法制局研究指出,醫學工作牽涉問題複雜,勞基法的一般性規範恐不足因應,且勞動部對於醫療生態瞭解不及衛福部,建議於醫療法中另立專章,權責才能相符。

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日前表示,受僱醫師納勞基法政策不變,但兼顧醫病關係與民眾就醫需求,住院醫師將在 2019 年 9 月如期納入,主治醫師則等各方歧見獲共識後再納入。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 10 月提出的「醫師勞動權益保障政策及法制面向之研析」報告,醫學工作牽涉到的倫理、專業及社會問題都相當複雜,而醫師與醫療機構間除典型僱傭關係外,尚存在多元型態,勞基法的一般性規範恐不足因應,且勞動部對於醫療生態瞭解不及衛福部,建議於醫療法中另立專章,權責才能相符。

報告指出,目前國內有 6800 多名住院醫師,排除 2000 多名軍職及公職住院醫師,明年 9 月約有 4000 多名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包括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住院醫師。

報告說,規定工作時間以最高工時的原則來施行,可保護醫師權益,又因醫療工作特殊性,間接保障病人利益,這是正確的施政方向。但各行業有其特殊性,能否一體適用仍有疑義。醫師因工作時間、工作形態及不確定性與藍領不同,未來是否會在勞檢上產生矛盾及爭議,是一個挑戰。

另外,報告指出,為因應工時限縮對於醫院人力的衝擊,衛福部應著重增加臨床醫療人力供給及醫療輔助人力,以減輕因醫師工時縮減造成人力短缺,例如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學生、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增加護理師人數,加強推動分級醫療,落實轉診制度;同時由體制面調整健保制度設計,改善醫師執業環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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