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事故,造成嚴重傷亡。檢方今晚表示,初步判定事故原因是車速過快,沒有掌握適當,且機械故障的可能性很小,但可能還須再進一步鑑識。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晚間受訪時說,事故現場相關搜證檢方已初步完成,相關證物都有確切查扣到案,車內的行李也受理旅客本人或家屬認領。這起重大事故,宜蘭地檢署已分了「他」字案,成立專責小組偵辦。
她表示,這起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可能是在車速方面,「這個路段應有的車速,的確是超過了,當時在彎道的時速的確是超過 80 公里,甚至不排除超過 100 公里,沒有掌握好車速,且機械故障的可能性很小」;至於是否是人為因素肇禍,檢方目前還在研判中,並已將尤姓司機等相關人員帶回地檢署偵訊,尤姓司機初步沒有超時值勤情況。
至於列車自動防護系統(簡稱 ATP 系統),當時是否被關閉,這還需要由台鐵專業人員判斷。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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