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電線電纜今天表示,積極爭取離岸風電用海底電纜業務,但須獲風場開發商簽約,才會著手興建新廠,以現有風場開發進度,最慢必須今年底前敲定才有機會。
大亞指出,除海洋風電這個離岸風電示範風場之外,經濟部遴選的離岸風電風場當中,有些承諾供應鏈必須國產化,扶植台灣本土廠商,但有些則無規定,而低價競標得標的風場,因須壓低成本,恐怕也無力扶植本土廠商。
依政府規劃,離岸風電所有風場在 2025 年將完成 5.5GW 的發電容量建置,目前已有示範風場海洋風電兩座風機共 8MW 商轉,示範風場第二階段的 120MW 預計 2019 年底商轉。
除示範風場,經濟部今年 4 月底公布離岸風電遴選結果,依規劃,2020 年完工併聯的 2 風場,時間緊迫,經濟部不會要求搭配本土供應鏈,但 2021 至 2025 年完工的 8 風場須扶植本土廠商。
因此,大亞表示,海底電纜新廠投資大,須自國外進口機器設備,目前只能在經濟部遴選的風場當中,與有扶植本土廠商義務的風場開發商合作,並在獲得風場開發商具體的簽約承諾後,才會進一步興建海底電纜新廠。
大亞預估,以完工時程來看,要新建海底電纜廠應該在今年底前就要敲定,並在明年投入,才有機會趕上離岸風電風場整體完工的時間。
大亞說,與經濟部遴選的風場開發商都有接觸,但未獲簽約保證,新建海底電纜廠之前,現階段只能先規劃承接離岸風電風場在陸地區段的電纜訂單。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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