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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參選港議會遭封殺 回顧那些被DQ的人

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小麗民主教室」創辦人劉小麗昨天被取消參加立法會補選資格,泛民主派對此提出強烈批評,而這也並非單一個案。

對於劉小麗被取消參選資格,香港媒體一般都用「DQ」來形容,「DQ」是英文 disqualified 的縮寫,意即失去資格。

近 3 年來,「DQ」字眼不時出現在媒體上,而被「DQ」的都是泛民成員,且有 10 多人,對泛民力量的壯大造成一定打擊。

本地選舉出現「DQ」問題,源於 2014 年底「占中運動」爆發後,泛民年輕力量崛起,當中不少人在爭取不到民主普選之下,認為只有走向「獨立」或「自主」才能達到目的。

其後,泛民的「港獨」或「自決」年輕力量迅整崛起,引起北京方面關注。

2016 年 9 月立法會舉行第 6 屆選舉前,官方選舉管理委員會突然要求每位參選人在填寫法定提名表格外,要額外簽署一份參選確認書。

參選確認書列明參選人須擁護基本法一些條文,包括「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等。

當時外界一致認為,選委會此舉顯然是針對主張「港獨」或「自決」的參選人,泛民更認為這是政治審查,縮小港人的參政空間,抗議當局的做法。

但簽署參選確認書還是強力推行,結果在當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結束後,泛民有 5 名排名參選名單第一位的大熱人選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他們是民族黨的陳浩天、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正義行動的陳國強、國民香港的中出羊子和保守黨的賴綺雯。

這是香港歷來首次有參選人因政治審查而被褫奪參選權。

當時媒體就用「DQ」字眼來形容陳浩天等人被取消參選資格,而選舉主任解釋「DQ」他們的原因,是根據他們過往的言行,判斷他們不會落實參選確認書的規定。

即使受到打壓,泛民在當屆立法會的表現還是很好,在 70 個議席中取得 26 席,有足夠的 1/3 票數可以推翻政府提交的重大議案。

但當局對泛民的打壓並未因選舉結束而停止。選舉之後,再有 6 名泛民當選人因宣誓問題而被「DQ」。

這次「DQ」的發生,是當屆議會選舉結束後,當選人於 10 月宣誓就任,泛民議員梁頌恆、游蕙禎、羅冠聰、姚松炎、梁國雄和劉小麗宣誓時自行增加了一些誓詞或帶上「港獨」標語等。

其後,律政司向法院提出訴訟,指他們違反了基本法和宣誓條例,要求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

在案件審訊期間,北京方面也配合港府,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第 104 條作出解釋,規定當選議員在就職時必須真誠及莊重地宣誓,這個解釋後來被法院裁定對香港所有法庭具約束力。

2016年11月15日,高等法院認定「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宣誓無效,裁定取消他們的議席。其後,終審法院推翻兩人的上訴。

在梁、游兩人最終失去議席後,羅冠聰、姚松炎和劉小麗放棄上訴,至今只有梁國雄繼續上訴。

為了填補梁頌恆等泛民當選人的空缺,當局於今年 3 月曾舉行補選,但這次補選又再有泛民參選人被「DQ」,選舉主任依參選確認書程序取消香港眾志副祕書長周庭的參選資格。

11 月底,當局預計舉行第 2 次補選,以填補劉小麗的空缺,而劉小麗因宣誓風波被「DQ」後,計畫捲土重來,且獲得泛民陣營一致支持參選。

但選舉主任昨天卻指劉小麗的政治立場始終是追求「港獨」,質疑她簽署參選確認書的誠意,宣布取消其提名參選資格。

對於劉小麗再次被「DQ」,泛民方面十分不滿,有人形容這是「可恥」的決定;坊間也有人質疑劉小麗是「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在電台節目上重申,「港獨」或「自決」是觸碰「一國」底線,不存在政治包容的空間。

林鄭月娥的上述談話意味著,當局今後以「港獨」或「自決」名義「DQ」港人透過選舉參政將會是一項長遠政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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