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規劃海華文教基金會轉型為僑台商服務中心,立委質疑恐違反財團法人法。僑委會委員長吳新興今天答詢表示,規劃並沒有定案,只是交換意見,會再提專案報告並依法行政。
僑委會上週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指出,規劃將僑委會現有的「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轉型成為「財團法人僑台商服務中心」,整合海華現有資源,提供僑台商服務中心使用,暫無須另提供預算支援,以節省公帑。不過,這項作法引發立委質疑與經濟部功能疊床架屋,也憂心將弱化海外文教工作。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上午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表示,海華文教基金會依據「財團法人法」第 62 條規定,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包括民間捐助財團法人有規定,財團法人不能自行變更捐助章程,因為目的是非常清楚的,「除非因情勢變更,財團法人之目的不能達到,主管機關得斟酌捐助人的意思,得變更其目的,或解散之。」
李彥秀指出,如果朝野立委都認為華僑文化教育事業仍有需加強的地方,就不能夠隨便解散這個財團法人(海華),僑委會的構想是違法的。
吳新興答詢時表示,那個構想是上週提出,大家交換意見,「並沒有定案」,會再提專案報告跟立法院溝通。
李彥秀表示,海華基金會有其成立的宗旨跟目的,規範得非常清楚,希望僑委會不要因為長官一句話就違法,直接把海華基金會關掉,成立台商中心。
吳新興說,會依法行政,不會違法,目前還沒有定案。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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