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尖石鄉某李姓村長參選人與配偶,今年 7 月宴請選民吃飯,新竹地檢署 19 日傳喚村長參選人、配偶與受招待民眾,李姓夫妻供認涉賄選,檢察官訊後依法諭令 5 萬及 3 萬元交保。
新竹地檢署今天發新聞稿表示,檢察官黃翌雯日前接獲檢舉,指稱新竹縣尖石鄉某李姓村長參選人及配偶,於今年 7 月間,在新竹縣橫山鄉某餐廳,以每桌新台幣 4500 元價格,擺宴 3 桌免費宴請選民,以尋求支持該李姓參選人當選村長。
黃翌雯立即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橫山分局及新竹市調查站、新竹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分析調查後,於昨天同時傳喚該名參選人及其配偶、受招待的選民,共 30 人到案說明。
新竹地檢署表示,李姓參選人及其配偶供認涉嫌賄選,檢察官訊後認無羈押必要,依違反選罷法分別諭令 5 萬、3 萬元交保。
新竹地檢署呼籲,賄選乃判處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 10 年。且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設宴免費招待選民是賄選行為,切勿以身試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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