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先前政府針對托育補助列編二十億預算,但補助對象僅限定聘僱「有簽訂行政契約的托育員」的家長,引發全台多數保母與家長的不滿,今日(14 日)基進黨市議員參選人張舒婷與托育員們前往新北市政府集結市政府前發出怒吼,反對在政策不完善的狀態下,政府就透過強迫手段將托育員納入計畫當中。
許多托育員表示該份行政契約是要求保母負擔義務,卻沒有提供相關權益的保障,且若未簽約就不能被評定為優良托育員,甚至要賠款。因此托育員們與市議員候選人張舒婷在今日前往新北市政府陳情,反對在政策不完善的狀態下,政府就透過強迫手段將托育員納入計畫當中。
新北市新泰五林區市議員候選人張舒婷表示,現在要推行的公托政策缺乏全面性規劃,私人保母的工作權益也遭到忽視,契約中不但設置保母新資的天花板,政府更以惡劣手段逼迫保母加入公共化的行列,保母不簽立行政契約,家長即不能獲得補助。
從事托育員工作超過二十年的簡薇真女士則表示,保母並未承攬政府工作,不是公托工作者。所有托育環境設備和水電、瓦斯及餐費都是由保母負擔,如果再壓低薪資,或以賠款逼迫簽約,將對保母們生計造成極大影響。
來自文山區的沛羽媽聲淚俱下痛訴,現行的公托行政契約是假平等真剝削,假設保母已有一名兩歲以下的孩子,若再生一個則等同失業,沒有名額能再接托育兒,政府也不會給予育嬰假及育兒補助,更別說保留產後應有的工作權。
托育員楊筱雯則質問,契約將副食品的費用限制在一千五百元以下,一千五百元能為小孩買多少營養品呢?過往她在副食品的費用是向家長收取三千元,但實際花費遠遠超過三千元,政府現在限制副食品費用等於踐踏了保母的愛心,更忽視家長的托育需求。
來自三重的托育員潘韻如表示,托育補助應該以社會福利的方式來發揮最大效益,而非以契約來限制家長對於托育的選擇權,更壓迫保母勞動權益。
市議員候選人張舒婷最後呼籲,政府在推行政策的過程也必須保障保母的勞動權益,而不能只是利用保母來完成準公共化的政策,但卻連基本權利都不願意替保母把關。
最後,張舒婷代表托育員向兒童托育科科長林秀穗遞交陳情書並重申五點訴求:「只要有托育事實就要給予六千元補助、即便保母不加入政策也應享有同樣的媒合服務、不應以加入與否作為評定優良托育園的標準、不得誘導或脅迫托育人員簽立行政契約、自孫自孩也應納入補助。」
兒童托育科林科長回應,新北市政府一向友善保母也肯定所有保母的愛心,今日的準公共化政策是由行政院推動,市政府將會協助保母向中央表達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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