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的代表律師夏非今日遭到馬來西亞警方逮捕,並直接在地方法庭遭到指控,主要是涉嫌參與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洗黑錢活動。
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今日發表聲明,表示納吉(Najib Razak)的律師夏非(Muhammad Shafee Abdullah)今天早上在馬來西亞梳邦機場遭逮捕,隨後在地方法庭遭到 4 項涉嫌洗黑錢及虛報資料的罪名指控。
其中,前兩項控告指被告於曾經在 2013 年及 2014 年,分別參與洗黑錢活動,包括各接收460萬令吉及520萬令吉的非法活動收益,而匯款支票來自納吉隸屬的大馬伊斯蘭銀行。
至於第三及第四項指控,指被告在涉及非法活動收益後,於 2015 年兩度在內陸稅收局分局提呈不正確的所得稅資料。
四項指控都抵觸 2011 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 4 款第 1 類的 a 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 4 款第 1 類條文下被治罪。一旦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 15 年,也可被罰非法取得的款項最高 5 倍,或罰款 500 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不過,夏非否認有罪,法官允許他以 100 萬令吉保外候審,並交出國際護照和外交護照予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審結為止。
這是繼納吉兩度被指控上庭後,第二位涉嫌參與一馬發展公司洗錢案的嫌疑人在馬來西亞遭到指控。
本月初,馬來西亞檢察總署向上訴庭提呈的資料顯示,納吉曾在 2013 年 9 月 11 日及 2014 年 2 月 14 日開支票支付沙菲益 950 萬令吉,才促成今日的指控局面。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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