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研議使用現有 ETC 資訊來取締嚴重超速,但遭法務部認為有違法疑慮,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證實,有收到法務部回文,會再釐清評估。
交通部擬研議以現有 ETC 資訊試辦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不過遭質疑有違法疑慮,交通部高公局今天證實,已經收到法務部回函,認為 ETC 所提供的資料包括照片、車號、通過日期和路段,已經在民眾申請 ETC 認知的資料蒐集目的之外。
另外,個人資料保護法也有規定,公務機關對個資利用應與蒐集目的相符,除非有關維護國安或增進公共利益,由於使用 ETC 執法的必要性仍有疑慮,法務部也盼交通部能研議較不侵害民眾的方法。
對此,交通部高公局今天表示,目前還在和相關單位釐清疑慮,暫不會啟動科技執法。但到底是否會放棄這個方案,高公局說,還是要等到報到交通部後,由交通部做最後決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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