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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長端出台大校長遴選新方案 管中閔仍入列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 作者:KOKUYO

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要求台大遴選會從管中閔等 5 位候選人中,重新遴選校長,且須事先議決具爭議性的遴委蔡明興應否迴避或解職。教育部並將送出訴願答辯書,盼獲台大方面回應。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年 1 月 5 日選出管中閔當選校長,教育部迄今未發聘書。對於管中閔擔任台灣大獨立董事、台灣大董事長蔡明興身為遴選委員等爭議,教育部在 5 月以遴選過程「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函請台大重啟遴選,台大不服並提起訴願。

葉俊榮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請台大校長遴選會「至少」應回到 2018 年 1 月 5 日第 4 次遴選會,從台大校務會議推薦的 5 位候選人開始,依法進行遴選,且就決定的結果報請教育部聘任,台大不必重頭開始徵求候選人。

這位 5 位校長候選人,分別為台大副校長張慶瑞、中研院副院長周美吟、台大文學院前院長陳弱水、前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台大電資學院陳銘憲。

葉俊榮今年 7 月上任教育部長後,積極和遴選案相關人士溝通,認為應切出明確的「節點」。今天他說,1 月 5 日會議就是遴選瑕疵可能影響的節點,請台大校長遴選會重啟遴選時,需先議決遴委蔡明興與管中閔是否利益衝突、蔡明興需否迴避或解職,再進行後續程序。

他表示,之前教育部僅要求重啟遴選,但沒有清楚律定要回到哪一次會議的程序,導致各界有不同的想像,擔心要回到最從頭,重新開始一輪又一輪的程序。

葉俊榮說,只要台大校長遴選會「依照法律、尊重程序、講究制度」選出的人選,教育部都會尊重。

媒體詢問教育部是否會給台大設定期限?葉俊榮沒有明確回應,只說台大日前提出訴願,教育部最遲應在 10 月 3 日送出答辯書。教育部之所以還沒送出答辯書,便是期待遴選會在此之前,能夠有更明確、清楚的善意,重啟遴選程序,讓爭議能夠往前走。

教育部 5 月發函要求重啟遴選後,台大、台大學生及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於 6 月提起訴願,相關提案已送進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多時,但由於教育部尚未提出答辯,因此無從審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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