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20 多年來向民眾租土地作為垃圾掩埋場,鄉長姜良明清查發現,土地租賃契約有嚴重問題,下午帶著資料到新竹地檢署告發前鄉長陳正順等相關人員涉嫌圖利,盼能查明真相。
姜良明表示,北埔鄉公所曾和余姓男子簽下土地租約,作為鄉內垃圾掩埋場,但鄉公所卻在幾個月前遭 3 名土地所有權人控告,要求將土地復原、還地,於是調閱租賃合約,才發現有嚴重問題。
姜良明表示,經檢視合約、調閱地政資料後發現,北埔鄉公所和一名余姓男子簽下合約,將約 2 公頃土地作為垃圾掩埋場,然而這名余姓男子當時並非地主,竟領了多年租金。
姜良明指出,余姓男子是到 2004 年時才繼承成為土地共同持有人,且僅持有 1/96 土地;包括陳正順在內的幾任鄉長都曾和余姓男子簽約,未發現異狀,直到其他地主控告鄉公所後,事件才曝光。
姜良明認為,陳正順等相關人員涉嫌圖利、瀆職等罪,因此到新竹地檢署進行告發,提供相關資料,盼檢調能嚴正查辦。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