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蔡正元不久前以長女罹患癌症於美國治療等理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北院審理後認為如准予解除,將發生久滯國外不歸情形,因此近日裁定駁回蔡正元的聲請。
台北地方檢察署 7 月 10 日偵結「三中案」,起訴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蔡正元因涉嫌業務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挪用款項及侵占領航基金會款項等案,同遭北檢起訴。
蔡正元在偵查中遭限制出境,不久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禁,北院 8 月 17 日開庭傳訊蔡正元到庭說明。
蔡正元的聲請意旨指出,因長女罹患癌症,現於美國治療且病況嚴重,美國治療機構主治醫師來函,希望他前去探視,給予支持以利治療,希望法官准許;他沒有棄妻女逃亡的可能,因此聲請解除(含暫時解除)對他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
北院認為,蔡正元雖稱有赴美探視女兒的必要,但依據他所提的相關事證,並衡酌台灣的醫療水平,尚不足認蔡正元的女兒所罹病症,無返台治療的可能。
此外依據美國醫療機構書函可知,已通知蔡正元前妻前去探視其女,難認蔡正元的女兒於他未能赴美的情況下,將全然無從獲得親情奧援。
法官也認為,現在網際網路及通訊設備發達,蔡正元尚可利用電話、視訊等設備與女兒聯繫,給予支持協助。
裁定指出,如准予解除蔡正元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將有發生久滯國外不歸,造成將來審判程序難以順利進行之虞,繼續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依然存在,因此蔡正元聲請解除 (含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無理由,應予駁回。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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