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新台幣 2321 元告台水,遭法官斥責耗費資源,國防部喊冤,強調此案從 2013 年協調多年,國防部人事部門也多次函文協調都沒有結果,才會依法行政採取法律行動。
宋姓婦人為國防部核定支領退休俸半俸的遺族,但宋婦在 2013 年 6 月 13 日亡故,依規定喪失支領半俸的權利,但國防部未即時查知宋婦死亡的事實,同年7月至12月仍溢發退休俸計 15 萬 6876 元。
溢發的款項匯入宋婦的帳戶後,台灣自來水公司自 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止,以帳戶自動扣繳水費的方式,自宋婦的郵局帳戶提領 10 筆共 2321 元,經國防部查出後,向自來水公司要求返還,但雙方協商未成,國防部便向自來水公司提出訴訟。
不過,台水強調,宋姓婦人在 2013 年過世,但其子孫拋棄繼承,作為遺產管理人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中區分署在 2015 年才通知台水此事,與宋姓婦人簽定的消費性服務契約才辦理終止,不再以帳戶自動扣繳方式收取水費。
國防部就此案與台水相關區處曾有公文與電話往返,台水說明是依據契約進行扣繳,若不扣款,可能受到審計單位追究,但雙方仍有認知差異,國防部提出訴訟後法院已作出判決,台水會予以尊重。
此外,對於國防部遭到法官斥責耗費資源,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此案從 2013 年協調多年,國防部人事部門也多次函文協調都沒有結果,因此依法行政採取法律行動,實際上法院也判決國防部勝訴,追討回來的金額也要繳回國庫。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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