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宜蘭園區因不得量產等原因,土地使用率偏低屢被質疑是蚊子園區,竹科向環署提變更,擬開放生技、精密機械、通訊等產業量產,卻在初審時就遭環委反對、要求重辦環評。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的宜蘭園區 2005 年籌設,總面積約 70.63 公頃,扣除公共設施等可出租面積約 33 公頃,但因被限制招商產業類別、廠商對「不得量產」規定有疑慮,導致園區土地出租率僅有 6.03 %,屢被質疑是蚊子園區。
為了活化園區,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向環保署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今天在環保署審查。
根據開發單位提出的報告,竹科管理局擬變更引進園區產業範疇定義,新稱生物科技、精密機械、通訊、光電元件材料系統及綠能產業開放量產,管理局強調,這樣變更是在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增加前提下,連結宜蘭在地產業,促進當地產業升級。
為了支持此案,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也親自出席,陳金德指出,宜科規劃完成已經有一段時間,但進駐並不理想,之前更被稱為蚊子園區,地方殷切希望能透過廠商進駐來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不過,環評委員都一致認為「開放量產違背當初環評意義」,也違背科學園區發展精神。環評委員李克聰認為,台灣現在處處是科學園區,若科技部想在各地都設園區,就應該針對各區域特性發展、有不同科技產業類別。
李克聰表示,宜科本來是以通訊資訊服務、數位創意等類軟體產業,不會量產也可達到低污染低耗能精神,但現在新增的產業類別都是需要量產,與本來承諾跟精神不合,與環評通過精神已大相違背,「建議重做環評」。
李克聰也提到,許多開發單位為了讓環評通過就任意承諾,之後再以環差審查方式逐步變更,連結論也都要變更,他認為,這已經嚴重影響到環評審查精神,「此風不可長」,強烈反對此環差案。
最後,環評委員認為,此開發案在民國 96 年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通過條件是承諾園區不從事產品量產行為,但現在變更申請「新增生物科技、精密機械、通訊、光電元件材料系統及綠能產業開放量產」,這些量產行為將衍生新興污染物、酸鹼氣、有害空氣污染物、溫室氣體直接排放等原環評不得量產情境下未評估污染排放項目。
且開發案變更後對園區鄰近宜蘭運動公園、宜蘭大學城南校區、宜蘭縣政府等有加重影響之虞,決議開發單位就申請變更部分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全案送環評大會確認。
對此,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王永壯指出,會將結論帶回局內討論,看是要依委員意見或是依照原本規劃再敘明理由至環評大會討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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