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進行第 17 次團體協商會議,長榮航空特別於會議中重申,公司對於員工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立場不變。
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下午於桃園市富麗登國際大飯店展開第 17 次團體協商會議,長榮航空晚間發佈新聞稿說明會議內容。
在誠信條款議題方面,長榮航空表示,依職安法規範,需事先預防及規劃,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避免員工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到身體或是精神不法侵害,因此長榮航空主張工會應約束其會員,不得因工會事務或活動,挑唆其會員背離忠誠義務,或是對資方員工有歧視、霸凌、人身攻擊等任何違法的侵害行為。
對此,工會將於下次會議提出對案,但工會也要求資方,將禁搭便車條款攜回研議,於下次會議一併協商。
長榮航空也於會議中重申,公司對於員工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立場不變,同時建議工會針對所重視禁搭便車的前提事實,例如特休加給兩小時、日支費調整、增加年度休息日,應先行實質討論完畢。
另外,在每月保障飛行時數為 60 小時議題方面,經討論後,工會仍對部分規範有疑慮,需攜回研議;有關特休核給 2 小時飛行津貼議題,則因時間因素未續行討論,工會也將資方提供的對案攜回討論。
長榮航空自去年 4 月開始,每個月均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進行團體協商會議,本次會議也已約定下次協商時間為 9 月 26 日。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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