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發表於林智群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新聞:「台大校長人事案至今膠著,一群台大學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透過司法,讓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行政爭訟確定前暫時擔任校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今下午開庭,雙方激辯,學生方認為長達 400 多天沒校長,讓學歷價值受損、影響國際能見度及企業捐款;教育部則強調作出的函是『內部職務指示』並非『行政處分』,不能成為行政爭訟標的。王宗偉等 3 名台大碩、博士生主張『教育部拒絕聘任,已掏空大學自治。』本案有急迫情事,包括教務長等五名一級主管更動,以及城鄉所可能聘到涉嫌性侵的學者等事,都已造成台大學生恐慌,當然會對學生造成損害,這些也都可能跟台大沒有正式校長有關。」
想法如下:
- 說實話,林北在台大四年,從來不曉得校長教務長是誰,(我的 os:干我屁事?)林北唯一會恐慌的時候,是期末考前一個禮拜~跟台大有沒有校長一點關係都沒有!
- 台大沒校長,因此台大學歷價值受損?台大有很了不起嗎?我怎麼不知道?台大又不是哈佛,一個全球排名 200 名的學校不管是退步到 300 名,或進步到 150 名,基本上還是只能在小池塘稱王的後段班學校而已阿!又不是前十名的學校,誰在乎你是第幾名?話說回來,萬一沒有校長這段期間,台大排名不但沒退步,還進步幾名,那就尷尬了!大家就會知道「原來沒校長,台大會更好」,原來台大一直排在 200 多名,關鍵就在於台大有校長!(筆記ing)
- 你去問問唸過台大的人,校長有沒有很重要,一堆人會告訴你,基本上校長就是吉祥物,「可有可無」知道吧!相較之下,ptt故障還比較可能造成學生恐慌呢!
- 回到法律,我認為這個案子法院應該會駁回學生請求,
(1)學生不是利害關係人,不具備當事人適格
(2)教育部作的回函並非行政處分
(3)無法證明有何有急迫危險、重大損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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