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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新日光三合一 基準日訂為 10/1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日光、昱晶與昇陽光電三家太陽能廠董事會今天均決議,三公司合併基準日訂 10 月 1 日,昱晶與昇陽光電股票最後交易日訂 9 月 17 日。

為擺脫台灣太陽能產業過去高度依賴中國市場的困境,新日光與昱晶、昇陽光電去年 10 月 16 日宣布三公司將合併,計劃未來改以模組與系統業務為重心。

新日光等三公司今年 3 月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新日光三合一案還陸續通過德國、中國與台灣反壟斷相關審查,及台灣證券交易所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新日光等三公司同時於今天召開董事會,決議合併基準日為 10 月 1 日,與原先規劃相符。昱晶與昇陽光電訂 9 月 17 日為股票最後交易日,9 月 18 日股票將停止市場買賣。

因應合併案,新日光預計增發 11.64 億股額度內新股;每1股昱晶普通股將換發 1.39 股新日光增資發行新股,每 1 股昇陽光電普通股將換發 1.17 股新日光增資發行新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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