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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批農會詐血汗錢 要求農委會提修法草案

圖片來源:芋傳媒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透過臉書發文,批評中華民國農會根本沒做事,所收的代辦費也不符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所稱「必需費用」定義,他已要求農委會儘速提出修法草案。

對於段宜康表示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9 條從未修正,早就不符合當前農產運銷實務所需一事,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回應表示,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的確從民國 72 年迄今沒有檢討過,農委會將提出草案修法,代辦費的收取必須要有提供實際供銷協助才行。

段宜康透過昨天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上貼文表示,「中華民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是國民黨立委張麗善之夫、前雲林縣長張榮味的妹婿。在過去的幾波產銷議題中,張榮味家族掌握的「中華民國農會」非但沒有配合政策協助農民紓解產銷壓力,反而還在農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落井下石,把農民的生計壓力當成自己政治套利的籌碼。

段宜康說,事實上,中華民國農會每年從農產運銷體系收取的代辦費都在 6000 萬元左右;但農民碰到產銷問題時,這個收錢的單位卻只會邊看戲邊說風涼話。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9 條規定,農民團體辦理農產品共同運銷之必需費用,得向貨主收取代辦費。收了錢就該辦事。

對於段宜康說法,張永成駁斥,若沒有做事,「農民願意繳交代辦費嗎」,中華民國農會員工 200 多人,一年人事費用新台幣 1.88 億元,也派 70 多人到各農會協助供銷、推廣,還有派員到各果菜批發市場協助理貨,相關人事、業務都要支出,不足的 2/3 也另外開發資材銷售、活用資產以為支應。

張永成說,希望不懂農業的人不要隨便批判。

段宜康臉書貼文指出,中華民國農會在北農公司有 5 席董事外;還有派駐的幾名專職工作人員。如果發現農產品過剩,就應該調節到貨量,分散運銷,這是中華民國農會收取蔬、果產銷代辦費該負的責任。

段宜康在貼文中批評,中華民國農會尸位素餐,根本沒做事,居然還可以每年躺著賺 6000 萬元,其實就是詐騙農民血汗錢的吸血鬼;所收的代辦費也不符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所稱「必需費用」的定義。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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