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名男子以為靠海岸的山區偏遠人跡罕至,偷倒營建廢棄物在壽豐鄉水璉山區,數量達 7 噸。花蓮警方接獲民眾報案當場逮捕,訊後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偵辦。
花蓮縣警局吉安警分局今天表示,水璉派出所 18 日上午接獲民眾報案,指在水璉國小附近山區有可疑貨車出現。所長羅中隆率員查看,當場發現 2 名男子正將整車的太空包、塑膠類等廢棄物傾倒在一處偏僻空地上。警方逮捕 2 人,並通報環保局處理。
警方調查,楊姓及鍾姓兩名男子 17 日、18 日連續 2 天駕駛 3.5 噸小貨車,涉嫌將約 7 噸重的事業廢棄物傾倒在水璉山區。
經過環保局鑑定,2 人傾倒的都是營建事業廢棄物,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依法不得清運。警方將兩人帶回訊問,2 人皆坦承犯行,楊嫌供稱以新台幣 10 萬元代價,從秀林鄉將這批廢棄物載往水璉山區傾倒,如今感到相當後悔,並承諾會前往清除。
吉安警分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依規定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處 1 年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500 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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