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科技巨擘 Google 在歐洲麻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歐盟今天宣布再對 Google 涉嫌非法限制安卓手機製造商及行動網路業者,開罰 43.4 億歐元(約新台幣 1565 億元)。
歐盟今天宣布對 Google 開罰,原因是 Google 要求搭載安卓(Android)系統的手機製造商,如果想要獲得 Google Play 應用商店的授權,就必須要使用 Google 搜索、瀏覽器應用和其它 Google 服務。
此外,Google 還付錢給電信商和讓手機只安裝 Google 搜尋軟體的製造商。Google 並和手機製造商簽約,讓他們不販售非 Android 手機。
歐盟主管市場競爭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表示,Google 透過上述限制方式,剝奪競爭對手創新和競爭優勢的機會。
Google 並非首次被歐盟開罰,去年也曾因購物搜尋服務限制被開罰 24 億歐元,此外,歐盟也正在調查 Google 網路廣告業務是否違規,Google 的困擾恐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歐盟表示,被重罰的 Google 必須在 90 天內停止不公平競爭行為,但 Google 可能會像上次被罰 24 億歐元一樣,向歐洲法院提出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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