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今天通過系統經營者上下架規章參考原則,明確訂出頻道上下架及位置異動的遊戲規則,希望解決上下架造成的爭議,但在業者頻道授權金分潤及談判上,NCC 則不會介入。
各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都會訂出自己的上下架規章,但標準不一,且有些內容過於抽象,讓頻道商無所適從,像是民視新聞台去年 11 月初在中華電信 MOD 上架,隨即凱擘系統就下架民視 2 台,引發爭議。而台灣寬頻 TBC 也因為授權金及頻道上架問題,跟民視談不攏,導致旗下 5 家有線電視公司將民視新聞台斷訊,造成收視戶權益受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 812 次委員會議,通過「系統經營者訂定上下架規章參考原則」,副主委翁柏宗說,訂出頻道上下架、位置異動等規章參考原則,可確保過程符合公平、合理及無差別待遇,並且具備透明及標準統一的特性,有線系統業者應按照規章參考原則,盡快提出新的規章,假使沒有按照參考原則,NCC 可要求修正。
參考原則中,有線系統業者要向頻道商充分揭露上下架規章,而頻道商提出上架申請時,也應以公平合理標準審查,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有差別待遇或拒絕上架情形。
參考原則有關上架參考指標部分為應有利維持市場公平競爭、健全產業發展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提供客觀且具公信力的收視滿意度調查結果;提供少數族群、兒少或教育新知等類型節目者;頻道商經 NCC 評鑑結果及得獎紀錄;製播本國節目比例及自製節目情形。
下架參考原則指標至少要包括頻道商與系統業者無合作意願、頻道商與系統業者有信用或交易紀錄不良者、有頻譜排他性的數位服務需求且無多餘頻寬者、頻道商最近一次經 NCC 評鑑結果與近 3 年裁處紀錄。
翁柏宗指出,不管頻道上下架或位置異動應由內部專責單位負責,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也可邀請消保團體、公協會或相關公民團體提供意見,假使真的協商不成,也可透過行政訴訟爭取權益,NCC 會尊重訴訟結果。
另外,有關有線電視業者收費標準修正及配套部分,NCC 近期經審議後預告並辦理公開說明會,蒐集各界意見,最快 2020 年實施,而明年度有線電視電視費率因審查程序需於今年啟動,因此會依照現行制度進行費率審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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