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180 多名學生今年 4 月疑集體食物中毒送醫,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驗,驗出送餐司機諾羅病毒陽性,已由嘉義市衛生局向團膳業者開罰新台幣 6 萬元。
諾羅病毒只需極少的病毒量便可傳播,傳染力非常強,食入被諾羅病毒污染的食物或飲水、接觸被諾羅病毒污染的物體表面,再碰觸自己的嘴、鼻或眼睛黏膜,或與病人密切接觸、吸入病人嘔吐物及排泄物產生的飛沫都可能受感染。症狀主要為噁心、嘔吐、腹瀉及腹絞痛,也可能合併發燒、寒顫、倦怠、頭痛及肌肉痠痛。症狀通常會持續 1 到 2 天,之後就會逐漸痊癒。
嘉商學生今年 4 月 18 日下午出現疑食物中毒現象,共 180 多名學生送醫急診,其中 2 人住院治療,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採檢午餐菜餚送驗,並向疾管署申請流行病學調查。
嘉義市衛生局副局長廖育瑋今天受訪表示,嘉商學生食用的午餐,由委外的團膳業者供應桶餐,再由學生分菜食用,當天學生出現包括嘔吐、發燒、腹痛等症狀。
廖育瑋說,經採檢學生、廚工、送餐司機等人檢體及食品留樣與水源等檢體後,發現送餐司機及 5 名學生驗出諾羅病毒陽性,由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向團膳業者裁罰 6 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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