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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歧視最高罰150萬元 中高齡專法草案出爐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stevepb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當中明定雇主不可對中高齡勞工有薪資、進用、資遣等不利待遇,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 150 萬元罰鍰。

總統蔡英文在競選期間,便宣布會將「支持中高齡就業」納入重要勞工政策,勞動部去年也著手研擬中高齡就業專法,並且在今天正式對外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

根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分為總則、禁止年齡歧視、協助在職者穩定就業、促進失業者就業、支持退休者再就業、開發就業機會、罰則及附則 8 章,共計 45 條條文。

草案當中明定雇主不得因為年齡因素,對 45 歲以上的中高齡、高齡勞工有薪資、招募、進用、退休、資遣等有直接或間接的差別待遇,否則可依法處 30 萬元到 150 萬元罰鍰。

若有爭議雇主也必須負舉證責任,若雇主因中高齡、高齡勞工提出申訴而有不利處分,也將可處 2 萬元到 30 萬元罰鍰。

草案中也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將提供補助給雇主僱用中高齡、高齡勞工,但補助資格、項目、實施辦法則並未寫明,未來將在子法中訂定。

除此之外,草案也明定雇主得採取職場健康保護、在職進修、職務再設計、調整職務或繼續僱用補助等措施,也可提供支持員工家庭照顧的協助措施或轉介照顧資源。

雇主對於其僱用的中高齡、高齡勞工,採同一工作分工合作或調整職務,以傳承技術及經驗,促進其世代合作,穩定就業時,主管機關也可提供相關補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施淑惠受訪說,「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是通盤檢討現有的規定,營造一個對中高齡、高齡勞工友善的就業環境,盼可改善台灣中高齡、高齡勞工提早退休的現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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