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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最高院審理 處罰同性戀是否違憲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Pexels

印度最高法院憲法法庭 5 名法官組成合議庭,今天開始審理把同性戀視同犯罪的印度刑法第 377 條是否違憲案,印度同性戀社群希望法庭能重視同性戀人權。

印度媒體報導,最高法院憲法法庭合議庭今天起就印度刑法第 377 條處罰「非自然性行為」的條文是否違憲進行審理,訴願人指控上述法條侵害印度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等社群的人權。

不過,憲法法庭合議庭表示,法庭將只針對最高法院 2013 年的判決是否正確重新審查。

德里高等法院 2009 年以違反人權為由,判決把同性戀等的非自然性行為排除在第 377 條之外,形同讓同性戀合法化,但最高法院 2013 年因衛道人士提出訴願,撤銷德里高院上述判決,使得同性戀等社群再度陷入隨時必須坐監的恐懼。

代表印度中央政府的副總檢察長梅塔(Tushar Mehta)今天表示,刑法第377條是一個法律問題,政府正在探討,稍晚會就此議題向憲法法庭提交政府對此議題的的意見書。

訴願者之一的印度前總檢察長羅哈特基(Mukul Rohatgi)指出,印度刑法第 377 條違反基本權利,因為這法條所規範的行為涉及性取向,與性別無關。

印度刑法第 377 條處罰「非自然性行為」,是英國殖民印度時於 1860 年代通過實施的法律,這項條文在英國早已廢除,但仍存留在印度、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曾遭英國殖民的國家,且被執政黨用來打擊反對黨人士,或警方用來騷擾迫害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等社群。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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