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經濟部前常務次長張鍾潛與天籟集團前董事長孫鐵漢等人涉嫌掏空台苯公司案,今天依虛偽記載財務報告罪,判處張鍾潛 3 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孫鐵漢部分,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8 月。
判決指出,張鍾潛於民國 87 年至 99 年 3 月間擔任台苯公司的董事長,為避免致恩公司 91 年度鉅額虧損顯示在財務報告上,因此與致恩公司前王姓總經理等人,共同假借「會計師查帳後調整」名目,虛增存貨數額新台幣1 億 4000 多萬元,藉此減少銷貨成本。
此外,張鍾潛等人也故意漏列致恩公司對 NATCOMP 公司的應收帳款,造成呆帳 1 億多元,將此不實內容記載於致恩的財報中。
判決書也指出,孫鐵漢在 99 年成為台苯的大股東,同年 6 月當選台苯董事,並掌握過半數董事席次,實質控制台苯的經營權,不過他在 100 年 1 月間,利用購買天籟大飯店股權的機會,指示同案其他共犯簽立不實買賣契約書,獲取不法利益。
本案除了主要被告張鍾潛、孫鐵漢,北院另對蘇姓被告等 6 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9 月到 2 年不等刑期,有人獲判緩刑。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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