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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勞權不分國籍 勞動部籲依約給假

圖片來源:中央社

針對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與多名看護移工今天提出每週應有一日連續 24 小時休假等訴求。勞動部表示,勞動契約明定雇主應讓勞工每 7 天休假 1 日,呼籲雇主履約。

因應 16 日國際家務工日即將到來,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與多名外籍家庭看護工今天到勞動部前陳情,訴求外籍看護工每週能有一日連續 24 小時的休假日,也希望勞動部能儘速落實補助聘請外籍看護工的雇主能申請喘息服務,讓雇主在外籍看護工休假時可以申請替代人力。

對於移工訴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門委員蘇裕國告訴中央社記者,在外籍家事勞工的勞動契約內,都已有雇主應讓勞工每7天休假1日的約定,呼籲雇主應依照勞動契約讓勞工放假,這樣也能兼顧被看護人的照護品質。

蘇裕國指出,實務上看,若有替代人力照顧服務支援,外籍家事勞工比較容易休假。勞動部目前也正與衛生福利部討論,是否能在「長照 2.0」納入聘有外籍看護工家庭喘息服務,雇主在有替代支援的服務下,就比較有機會及意願讓勞工休假。

勞動部也透過新聞稿強調,若外籍勞工認為自己休假權益受損,可循「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或洽當地主管機關申訴,政府會協助進行協調調解。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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