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喜愛養寵物,但若未清理寵物出門散步時的排泄物,恐使環境遭受污染。根據環保署統計,去年全台因犬便未清而遭裁處的案件就有 112 件,裁罰金額近新台幣 25 萬元。
民眾喜愛養寵物,甚至會帶寵物出門散步,但在散步時,飼主若未清理寵物排出的排泄物,就可能受罰。
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應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若未清除可依規定裁處新台幣 1200 元至 6000 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根據環保署統計,去年全國犬便裁處案件共有 112 件,裁罰金額高達新台幣 24 萬 8100 元,而今年 1 月至 4 月,也已經有 52 件違規,裁處金額達 6 萬 2400 元。
環保署提醒,有遛狗習慣的民眾應自備狗便清潔袋及鏟子,養成「遛狗繫狗鍊、隨手清狗便」的好習慣、避免受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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