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天說,若一年從 4 月到 10 月都開著冷氣,使用第 5 級能效冷氣機,那麼 3 年多一點時間的電費就又可以購買一台第 1 級能效的冷氣機了。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在記者會說,台灣每台冷氣平均 1 年開 1200 小時(50 天),以此時數計算,消基會調查機種的總冷氣能力都是 2.8kW 的冷氣機進行比較,第 5 級能效的年總耗電量是 900 度,1 年電費新台幣 4320 元,第 1 級能效的年總耗電量則僅 491 度,1 年電費約 2357 元。
因為近年夏日屢創高溫。游開雄說,若從 4 到 10 月都開冷氣,使用第5級能效冷氣機,一年會變成 7 個月電費,那麼 3 年多一點時間的電費就又可以購買一台第 1 級能效的冷氣機了。
消基會呼籲政府,眼見夏日將至,又是冷氣銷售旺季,儘速實施補貼政策,以達全民節能之效。消基會也呼籲業界多生產第 1、2 級能效冷氣,網路店家和實體店面的擺設應以第1、2級能效標章商品為主體。
消基會建議消費者選購冷氣,看清標示,以「能源效率等級越低越好」、「每年耗電量越小越好」、「CSPF 值越高越好」為選購依據、第 4、5 級冷氣已經屬於耗能多商品,應該不要選購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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