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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少女性愛影片 準消防員判15年

圖片來源:Pixabay

38 歲王姓準消防員被控誘騙 6 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並偷拍性愛影片及照片,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王男共犯 39 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 15 年及 6 月徒刑。

宜蘭地院指出,王男於民國 105 年 5 月起至去年 7 月間,分別對一名未滿 14 歲少女、4 名未滿 16 歲少女及一名未滿 18 歲少女發生性關係,王男除在性交時拍攝猥褻影片外,也曾以偷拍方式錄下性愛過程。

宜蘭地院審酌王男原為宿舍管理員,又是消防特考合格受訓人員,原應潔身自愛恪守法令,雖犯後坦承犯行,但仍未取得被害人及家屬原諒,對被害少女身心造成傷害,依對未滿 14 歲女子性交等共 39 罪,各處 4 月至 3 年 2 月不等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 15 年及 6 月徒刑。

此外,宜蘭地院表示,檢察官雖提出被告曾要求 7 名少女在住家自拍全裸猥褻照片後,再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王男瀏覽,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但法院審理後,認定構成要件不符,判處王男無罪。

宜蘭地院指出,檢方另起訴出王男曾在去年 1 月 12 日至去年 7 月 5 日與其中一名未滿 16 歲被害少女性交共  21 次,但其中 7 次因被害人陳述未明確,且缺乏其他補強證據,無法證明王男犯罪,因此 7 次性交部分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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