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自黃武雄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友人問起我,對近日台大校長遴選的爭議,有何看法?
此事說來話長,我手邊正在趕修一本再版的書《木匠的兒子》,無法書寫長文細細論述遴選爭議,只匆匆寫下幾個要點。
(1)
此時要擴充各大學的自主權,是可以討論,可以要求,但要就事論事,尤其弄清楚大學自主的精神。
民主的道路蜿蜒曲折,大家要以言語、以行動持續關心,促使台灣的民主早日健全。
但知識份子,尤其大學教授們,要了解我們唯一能憑藉的是知識,是事實。
公共行動要根據事實,根據知識背後所藴涵的研究精神與價值,去了解、去掌握目前爭議的關鍵,不宜人云亦云。尤忌「去脈絡化」,只著眼美麗的名詞。這有違知識份子的研究精神。
近年世界性流行的 “alternative facts” 即所謂「另類事實」,也就是罔顧事實的謊言民粹,讓我憂心。
(2)
半年來因台大校長遴選,引發的重大爭議,是遴選程序出了問題,例如違反利益迴避的原則,受到一些台大教授與學生的質疑。
這些教授有幾位是我一向敬重、有志節、有思考能力的諤諤之士,並非趨炎附勢之輩。
年輕學生的理想,也無庸置疑。
因為他們公開提出質疑,教育部開始釐清遴選的程序正義。顕然,這事並非教育部無端伸手介入台大内部事務。
(3)
教育部於月前,請台大校務會議討論遴選程序是否妥當。這是尊重大學自主的作為,值得喝采。
根據大學法,台大校務會議,是台大最高權力機構,遴選委員會受校務會議節制,校務會議理應承擔起責任,釐清問題,做成決議,這才是「大學自主」。大學自主不只是權利,也是責任。
可惜 3 月 24 日台大校務會議開會,不能就事論事,進行實質討論。主持議事者不顧一些教授代表,包括學生代表的抗議,封殺所有釐淸爭議的提案,用「擱置」,逃避釐清爭議的責任。
這是台大部分行政人員,不珍惜大學自主,做出的決定。
目前台大行政人員的立場,與台大的師生並不一致,但行政人員對外以「台大」名義發表聲明,會有誤導之嫌。
遇到內部重大爭議的事,只有台大校務會議的決議,才能代表台大。
這才是大學自主。
(4)
教育部有介入大學內部重大爭議的責任。但由於 3 月 24 日台大校務會議,用擱置來逃避「釐清遴選程序有無符合利益迴避」的責任,我不認為這兩天教育部要求台大重啓遴選程序,是不尊重大學自主。
因為教育部給了台大自主,解決內部重大爭議的的機會,台大校務會議卻用議事干擾,封殺所有釐清的提案。這些提案是校務會議的教授與學生提出的。
顯然,台大的校園民主,也出了問題。
(5)
1980 年代,主張校園民主、大學自主、教授治校,我是核心成員之一。那時是因台灣沒有言論自由、黨國控制人民思想、控制校園。
對於當時的知青黨部,如何用動用台大行政人員,包括校長,以議事干擾教授的民主提案,我記憶猶新。
看到二、三十年後,「大學自主」的理想被如此扭曲。我只有仰天浩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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