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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ge專欄》管中閔威脅柯文哲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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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在 3 月 24 日臨時校務會議,本來想以「這一兩年有37名教授兼職,在學校流程簽辦上,有 95%(即 35 名)的同意書都採追認」,綁架其他 34 名教授當人質,掩護管中閔就任台大校長;無奈教育部不買單(見下表),直指管「違法兼職」。台大自己恐怕得先檢討內部「特權兼職」的混亂管理,進行修正後,對外高喊「校園自主」,才能理直氣壯;否則只是淪為其他學校恥笑與讓畢業校友臉上無光的一場鬧劇。

違反相關法規

專案小組認為,台大校長地位崇高,對國家社會發展有莫大影響,教育部對於校長遴選,具有適法性審查權限。

管中閔在台大同意之前,台大與台灣大尚未有產學合作契約之際,即已兼任台灣大獨立董事等三職,違法事證明確,且未曾在遴選程序揭露,因行為違反法令,不應予以聘任。

法律報告直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等規定,專任教育人員必須事先書面報經學校核准後,才得兼職,且以該兼職單位已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為必要條件。

另依台大專任教師兼任非政府機關職務簽辦表,台大規定亦以完成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契約,作為書面同意兼職之要件。

教育部判定依據

專案小組調查,管於去年 5 月 2 日提出的兼職簽辦表,申請兼職台灣大獨董期間為 106 年 6 月 14 日至 109 年 6 月 13 日,而據台大函文,台大是在 10 月 2 日才正式函知台灣大與管中閔同意兼職,因此可證管違法先行兼任台灣大獨董。

不僅如此,管中閔於去年 8 月 1 日提出的兼職簽辦表,台大副校長郭大維在去年 9 月 22 日代理校長才批可,管中閔卻是自同年 6 月 14 日起開始兼職台灣大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

又依台灣大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表,管在去年 8 月 31 日已實際出席台灣大薪酬委員會運作,也就是在郭大維批可前,管中閔違法偷跑兼職,而此違法與管參選台大校長具有時序上緊密關聯,可認定兩者有重大關聯性。

至於國台辦兩度護航管中閔,顯得事有蹊蹺;本來只是「台大派系內鬥」,管中閔引國民黨勢力塑造「藍綠對決」,國台辦見獵心喜再拉高成「兩岸對決」。跟劉兆玄等「仁社」成員,力拱郭位擔任中研院長一樣,充滿「支那要控制台灣內部」的陰謀算計,反而害了管自己:

2018 年 3 月 28 日

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廈門大學曾經說明過相關狀況,管中閔曾被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聘為客座教授,但是不授課、不支酬。安峰山說:「管教授沒有在廈門大學擔任教職,也沒有開設專業課程,沒有擔任碩士或者博士生的指導老師。另外,也沒有領取過薪酬。我瞭解的情況大概就是這些。」

2018 年 4 月 25 日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兩岸交流三十年來,許多台灣的專家學者來大陸從事兩岸教育和學術交流,在大陸相關專業領域擔任榮譽職務或者開設講座,這是正常的交流活動,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對兩岸都有利。而民進黨當局採取雙重標準,限制兩岸交流,打壓參與兩岸交流的人士,這是不得人心的。

柯文哲兩度插花看似奇怪,實則事關他的連任:

  1. 管中閔是國民黨員,正藍軍,對藍營來說,比丁守中更有吸引力
  2. 若藍營真的捧管中閔出來選台北市長,柯就無法操作被中央政府打壓,「裝弱勢」騙選票
  3. 更重要的是,管在支那到處兼職,關係比柯更好。柯花了三年多,猛舔中共懶叭、並向藍營交心 ,不就毀於一旦?

2018 年 3 月 24 日

柯文哲表示,管中閔上任固然有爭議,但不上任爭議會更大,所以他個人認為「就是給管中閔上任算了」。

2018 年 4 月 28 日

柯文哲說,自己實在不願意批評民進黨,但以他還是現任台大醫學院外科教授的身分來看,這嚴重侵犯大學自主,「不知道哪個白癡決定了這個政策」,應該檢討。

有網友觀察到,近來馬英九不敢面對自己齷齪的過去,在應訊時、故意接連兩次行使緘默權,其後再發聲明(第一次第二次),力抗北檢的偵查;這與管中閔幾個月來「神隱」,卻發聲明(見下圖)對抗教育部的言行一模一樣,想把整個社會拉回「藍綠對抗」的老路。

圖片來源:作者部落格

該網友就期待,或許可以看到類似馬英九的「參選聲明」,我們也覺得非常有趣,可以增加年底選戰的可看性:

圖片來源: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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