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不只被用於發布假新聞惹議,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現,非網路通路的臉書在官方統計被舉報的消費爭議件數多到驚人,賣方甚至違法,台灣也無公司,經濟部應及早研議對策管制。
國際消費者聯盟(Consumers International)觀察到網路世界亂象叢生,將今年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3 月 15 日)主題定為「使數位消費市場更公平」。
消基會今天公布,統計 106 年 9 月 1 日起迄 107 年 3 月 25 日,約半年多就接獲 352 件網購申訴案,多與退貨退款、廣告不實有關,商品以服飾最多。
消基會並隨機挑選 15 間臉書粉絲人數破 9 萬人的網購服飾人氣商家,以一般消費者身份用電郵方式詢問業者的退換貨規則,結果發現有三類問題存在;一、只接受換貨、不接受退貨,明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規定,即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有 7 天猶豫期可退貨。
其他二類問題為退商品造成原本購買金額達免運費資格不符時,業者要求收取原寄送運費;以及 7 天內退貨第二次,有業者要求消費者付運費。消基會基於 7 天猶豫期內退貨,依法消費者不需付運費,質疑不合理。
消基會 3 月 7 日也發布臉書所涉消費爭議,消基會運用刑事警察局每週三在「內政部刑事警察局 165 全民防騙超連結」定期公布的「高風險賣場」資訊,彙整出 106 年 10 月 30 日到 107 年 2 月 18 日被民眾檢舉、報案的高風險賣場資訊,包含發生詐騙案在內。
結果「假網路購物(拍賣)類型」案件,共有5家,排行榜前三名依序為「臉書」2023 件、「PCHOME 商店街」48 件、「露天拍賣」40 件,這前三名件數占此類總件數 2137 件的 98.8%,臉書更是占了絕大多數。
消基會除提醒消費者主張消保法 7 天猶豫期自保權益,也呼籲消費者,詐騙者也會盜用帳號貼文行騙,看到臉書好友張貼熱門手機活動優惠價等訊息,千萬別急著加入上面的 LINE ID,可打 165 專線查證。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則說,企業與個人都會使用臉書,前者就是商業交易,後者若賣東西,並是經常性,也是商業交易;而臉書不是交易平台、通路,但又有交易之實發生,公司也沒設在台灣,主管機關經濟部應及早研議對策管制,設法與臉書建立處理爭端的管道。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