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陳耀祥今天表示,不贊成推動網路實名制以及立專法做網路防制,政府可以透過治理平台的建立,建構有效、真實的言論自由環境。
內政部上午舉辦「言論自由新時代的挑戰-政府角色之省思研討會」,邀陳耀祥、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王明禮、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陳舜伶談「網路資訊發達對言論及隱私人權之影響」;研討會由內政部長葉俊榮主持。
談及言論自由,陳耀祥表示,和台灣同樣走過威權時期的南韓,過去為何推動網路實名制,可能與國家文化、組織屬性不同有關;在台灣,對得來不易的自由比較珍惜,並未推動網路實名制,他也不贊成推動。
陳耀祥說,政府可以透過治理平台的建立,建構有效、真實的言論自由環境,除立即發布訊息澄清外,對於假新聞或個資問題,政府可以跨部會聯繫,也應該納入企業、公民社會、平台業者等多元利害關係人,共同思考解決問題。
他表示,畢竟網路環境與實體環境存在差異性,如果沒有從治理角度思考,只想以政府公權力管制,無法獲得成效,且會付出極大行政成本,並對人民言論自由和人權造成侵害。
是否立專法管制網路言論?陳耀祥說,若在網路恐嚇買槍掃射,會觸及刑法恐嚇罪問題,並非無法可管,但若要特別立法,專門針對網路做防制規定,恐讓政府手伸進網路,不見得妥當,他認為只要修法即可。
葉俊榮認為,台灣過去經歷過箝制言論自由的時代,後來會特別反省言論自由,是否因此在進入網路世界後,相對其他國家,台灣走的方向會比較不一樣。
他指出,台灣到現在為止沒有要求網路實名制、未在網路設防火牆禁止某些言論,也沒有立法或採究責措施,這三件事在台灣都沒有做;這三件事沒做究竟是對或錯?或根本不應該做,都是要面臨的課題。
唐鳳說,去年她在研討會面對民眾提問政府要建立事實查核平台時曾說,面對威脅到打擊政府治理結構可信度時,要快速、公開回應。一年過去,目前行政院官網首頁有所有部會謠言澄清共享的布告欄,政府也沒有立法或修法箝制民間社會的批評指教。
王明禮認為,言論自由是很重要的民主機制,不過,言論變非常自由後,出現假新聞、網路霸凌、隱私侵害等問題,這也許是言論自由後的代價與副作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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