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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

民眾黨確定收黨費 每年500元最快5月上路

台灣民眾黨今天舉行第一次臨時黨代表大會,通過修改黨章,未來將收取黨費,並設立特殊黨部。民眾黨發言人張清俊表示,預計黨員一年黨費新台幣 500 元,最快5月開始收費。民眾黨今天舉行黨代表共識營及第一次臨時黨代表大會,但表定 13 時舉行的臨時黨代表大會,一度因人數不足差點流會,最後遲至 13 時 38 分才湊齊法定人數 56 人。

徐國勇:政黨法規定政治團體須轉型 婦聯會是通案

立委質疑,修人民團體法刪除政治團體相關規範,是針對婦聯會。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依政黨法規定,有 56 個政治團體必須轉型,這是通案,「事實上政治團體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次長花敬群列席,審查「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人民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婦聯會動員抗議 內政部:遭廢止非針對特定團體

婦聯會未於期限內轉型為政黨遭廢止立案,今天上街抗議。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說,法定時間去年 12 月到期後,又額外增加 4 個月緩衝期,都是依政黨法執行,不是針對特定政治團體或政黨。政黨法 2017 年 12 月 6 日制定公布並施行後,內政部依法通知婦聯會應在政黨法施行後 2 年內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但婦聯會未在法定期限屆前完成轉換程序,內政部 2019 年 12 月 24 日做出處分,通知婦聯會於文到 4 個月內完成轉換為政黨,屆期未辦理者,將依規定廢止立案。

轉型政黨處分 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遭法院駁回

內政部依據政黨法做出處分,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聲請停止執行。法院今天認定,團體存續自由及財產權並未受損及涉及公益,不符要件,駁回聲請。全案緣於婦聯會為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登記的「政治團體」,政黨法於民國 106 年 12 月6日制定公布並施行後,內政部依政黨法規定,通知婦聯會等政治團體應於政黨法施行後2年內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

婦聯會面臨強制解散 內政部:今天公文會簽上來

婦聯會面臨被強制解散,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答詢指出,廢止婦聯會立案的公文,「今天會簽上來」;至於這是否意味婦聯會從此走入歷史,花敬群說「是」。內政部依政黨法,要求婦聯會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下令解散清算, 27 日是最後期限;內政部日前表示,婦聯會未於去年 12 月7日前,依政黨法規定轉換為政黨,經內政部去函限期4個月內補正,未依規定辦理得依法廢止其立案。

政黨法人登記 時力親民黨新黨台聯還未完成

內政部今天表示,過去依人團法成立的政黨應於 12 月 7 日前依規定辦理法人登記,目前僅有國民黨、民進黨等 8 個政黨完成登記。時代力量、親民黨、新黨、台聯等政黨還未完成登記。內政部表示,尚未完成法人登記的政黨應儘速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修正章程,及辦理法人登記,以免未來被廢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