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性侵犯

南非「臉書性侵犯」假死越獄 當局以為他自焚身亡

南非警方表示,他們正在追捕一名遭定罪的性侵犯,當局本以為他已在監獄中自焚身亡,沒想到他竟大膽偽造自己的死亡,這起假死越獄案震驚全國。法新社報導,這個逃犯名為貝斯特( Thabo Bester ),被稱為「臉書性侵犯」,他被控在臉書上引誘受害者,之後將她們性侵,搶奪她們的財物,至少有一名受害者喪生。

性侵犯強制治療大致合憲 程序保障部分違憲

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9 號解釋,刑法第 91 條之1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2 條之1有關強制治療規定大致合憲,未讓當事人陳述意見的程序保障部分違憲,相關機關應檢討修正。盧姓男子於 2007 年間因涉猥褻罪遭判刑1年,服刑完畢後強制治療,他每年經評估小組認定有再犯之虞,持續強制治療長達9年,盧男認為有違憲之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另有兩名案件當事人及雲林地方法院法官,也就相關規定聲請釋憲。

性侵犯強制治療未規定期限 大法官:部分違憲

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9 號解釋,刑法第 91 條之1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2 條之1,未規定強制治療的最長期限,部分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相關機關應檢討修正。盧姓男子於2007 年間因涉猥褻罪遭判刑1年,服刑完畢後強制治療,他每年經評估小組認定有再犯之虞,持續強制治療長達9年,盧男認為有違憲之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另有兩名案件當事人及雲林地方法院法官,也就相關規定聲請釋憲。大法官於 11 月3日進行言詞辯論。

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案 大法官下午宣告解釋

盧姓男子因猥褻罪遭判刑定讞,刑後接受強制治療長達9年,他認為刑法等規定再犯危險的認定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今天下午4時將在憲法法庭宣告釋字第 798 號解釋。司法院表示,現場將開放民眾 32 席、媒體 32 席旁聽,並於司法院大法官網站首頁網路直播。盧男於 2007…

蔡碧仲:不讓高度危險者走在街頭是國家的責任

大法官昨天就性侵害犯強制治療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受訪強調,「我們不能讓一個有高度危險性的人走在街頭」,這是國家的責任,法律有缺漏的地方就要趕快補起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朝野立委所提中華民國刑法第 87 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蔡碧仲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會前也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性侵害犯強制治療相關問題。

性侵犯強制治療 蔡碧仲:要關到不會傷害別人

大法官今天就性侵害犯強制治療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指出,性侵犯造成的危險不能抽象討論;他接受聯訪時說,性侵犯要關到確定不會傷害別人才放出來。盧男於 2007 年間因涉猥褻罪遭判刑1年,服刑完畢後強制治療,他每年經評估小組認定有再犯之虞,持續強制治療長達9年,盧男認為有違憲之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另有兩名案件當事人及雲林地方法院法官,也就相關規定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進行言詞辯論。

性侵犯出獄再犯 台北監獄未聲請強制治療遭糾正

監察院今天表示,性侵犯彭木乾入監後,5度鑑定評估均認為有中高度再犯可能性,台北監獄未依法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導致彭男出獄半年即再犯,監院通過監委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台北監獄,要求議處違失人員。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性侵犯彭木乾入監服刑 10 年出獄半年後,又以假名申請臉書帳號,放上俊男照片引誘少女,再以公布裸照為由多次性侵。檢方調查發現彭男先前就以同樣方式性侵少女,監察院今天審查通過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台北監獄,並要求依法議處違失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