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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李筱峰專欄》怎麼還停留在滿清時代?

孫文當年批判滿清政府的一段話: 「在滿清之世,集會有禁,文字成獄,偶語棄市,是人民之集會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皆已削奪淨盡,至二百六十餘年之久,種族不至滅絕,亦云幸矣;豈復能期其人心固結,羣力發揚耶?」(詳見「民權初步」序) 今天中共極權統治下,怎麼還停留在滿清時代?

《呂秋遠專欄》香港還是個正常的社會?

誰敢跟我說,香港還是個正常的社會?一個正常的社會,不會把書店店員反手上手銬送上警車,讓她面臨煽動違反國安法的重罪。她只是個書店店員,但是當權力者開始把書、閱讀、販售思想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行為時,被捲進去的往往不是什麼戲劇化的人物,而是最普通、最認真生活的人。

香港政府擬訂附例 特首可發證明書認定刑事案件涉國安

香港政府計劃在現行國家安全法律基礎上訂立附屬法例,若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書,認定某刑事罪行案件涉及國家安全,該案件即屬「香港國安法」所指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根據港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政府建議根據「國安條例」訂立附屬法例,建立在「香港國安法」及「國安條例」下界定「特區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機制。

民團聲援李卓人鄒幸彤 要求無條件釋放二人

前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預計7月中下旬宣判。台灣多個民團今天共同發聲,聲援李、鄒,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二人。李卓人、鄒幸彤被控觸犯「港區國安法」。民團今晚在台北捷運西門站出口聲援李、鄒,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二人,撤銷所有控罪。民團強調,和平紀念六四事件與倡議民主不應構成犯罪,港區國安法等侵犯人權的法律應停止執行與廢除。

英內政副大臣:不容中國在英秘密執法

出身香港的2名華裔男子近日遭英國法院依「國家安全法」定罪,他們被控在英國協助港警秘密執法。英國內政副大臣賈維斯今天在國會表示,外國政府雇員在英國執行「影子(秘密)警務」,這完全不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