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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虐童案頻傳 藍委提案凌虐未成年者不得假釋

國民黨立委林文瑞今天表示,去年兒少保護通報8萬多件, 21 名幼童遭人虐死,家庭暴力問題嚴重。他已提案修改刑法假釋規定,將凌虐、妨害未成年身心健全或發育者,增訂為不得假釋的對象,預防其他兒童再次受到傷害。現行刑法規定,包括有期徒刑執行未滿6個月者、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累犯於假釋期間再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犯妨害性自主、公然猥褻等罪,受刑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不得假釋。

通姦罪違憲 立院三讀刪除刑法第239條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刪除刑法第 239 條及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規定,以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5月 29 日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違憲。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當時表示,通姦罪導致的不利益顯然大於公益,違反狹義比例原則。這是通姦罪違憲的最主要理由。

移工團體指控不肖仲介無照營運 假造居留證

台灣移工聯盟今天在勞動部前舉辦「私人仲介不廢勞雇受害 跨境安全勞動 政府負責」記者會,指出聯盟接獲「廣達國際專業人力仲介有限公司」移工求助的案件,目前已知有6名移工因其非法仲介而受害,其中有5 名因此導致居留逾期;廣達甚至「假造」居留證,企圖矇騙移工。

過失致死修正草案通過 法務部:維護大眾交通安全

行政院會通過刑法過失致死等罪修正草案,未來情節重大且過失致3人以上死亡,最重可判 10 年。法務部表示,盼修法能維護大眾交通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身體安全。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公眾運輸及公共安全事故,對於一個行為造成多人傷亡,適用現行刑法第 276 條過失致死罪的結果,最重法院也只能判處有期徒刑5年,未能該當罪刑相當原則,也與人民法律感情不符。

曼谷鑼鼓喧天 泰國學運團體號召民眾聲援緬甸

曼谷市中心今天傍晚聲音響徹雲霄,學生抗議團體號召民眾用敲打鍋碗瓢盆的方式聲援緬甸的民主運動,同時抗議泰國政府用「冒犯君主罪」對付學運領袖。緬甸軍方在2月1日發起政變,引起國際社會震驚,緬甸民眾走上街頭抗議,還有不少人每天晚上在自家門口或陽台以敲鍋碗瓢盆的方式,表達對軍方的不滿。

立院三讀修正動保法 未來滿18歲可成為動物飼主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 18 歲,行政院及朝野立委分別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刑法、農會法等,將提及「年齡」規定的文字改為「成年」或「未成年」;立法院會今天進行處理,在場立委無異議,三讀修正通過。例如,原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1項條文規定,「動物之飼主,以年滿 20 歲者為限。未滿 20 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三讀通過條文改為,「動物之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未成年人飼養動物者,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