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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

防霸占國道服務區停車位 擬縮短連假停車時數

為防止民眾在連假及尖峰時間霸占國道服務區停車位,造成一位難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規劃縮短連假或尖峰時段停車時數上限,從現行4小時縮短為2小時,增加停車場周轉率。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停放服務區、休息站內車輛超過4小時者,應予拖、吊、移置、保管、處理,費用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並應予舉發處罰(新台幣 600 到 1200 元)。

北車逸仙公園周邊機車格 收費改計時制周轉率提升

北市停管處表示,「逸仙公園周邊」機車格改為計時制後,久占格位狀況改善,3成車輛2小時內離開、停車使用率約9成,顯見格位效率有所提升。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為提升機車停車格使用效率,並提供有臨時停車需求的民眾更便利的停車環境,今年3月3日起,正式調整台北車站「逸仙公園周邊」路邊機車停車格的收費方式。

標線型人行道禁停車 台中大執法最高開罰1200元

台中市政府在道路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常遭汽機車違規停放,台中市交通局今天宣布,將會同警方展開大執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 1200 元罰鍰。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人行道提供行人安全、無礙及舒適的通行空間,但常有車輛違規停放人行道,而不願停放合法停車格位,迫使行人需繞道行走車道上,影響行人通行安全與權益。

台中9/1起停車繳費新制 30天內繳納縮為14天內

台中市公營停車繳費措施今天起實施新制,中市府交通局今天宣布,以往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單 30 天內須繳納,今天起改為停車費應於開單次日起 14 天內繳納,提醒市民注意。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民眾在台中市公有公營的停車格停車,收到停車繳費單後,以往是從停車日起 30 天內須完成繳納,經「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新法針對停車單繳費期限規定,停車費應於開單次日起 14 天內繳納。

高雄女無照騎車閃違停遭撞死 2涉案駕駛移送

高雄捷運 R3 小港站出入口附近今天下午發生死亡車禍,黃姓女子無照騎機車自沿海一路往北,為閃避路邊違停車變換車道,與聯結車發生碰撞後致死,涉案2名駕駛遭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表示, 17 歲黃女沒有駕照,下午3時許騎機車沿小港區沿海一路由南往北行駛,遇上 54 歲黃姓男子開車違停 R3 捷運站前慢車道,黃女為閃避切出外側快車道,被 62 歲簡姓聯結車駕駛閃避不及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