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將提報院會討論。將來完成立法後,將使醫療爭議處理法制化,改善醫病關係。
初審通過的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明定,醫療機構應建立病人安全管理制度、擬定推動計畫,鼓勵內部人員通報安全事件,並對於醫療事故風險進行分析、預防與控管,以提升醫療品質及保障病人安全。
草案也規範,醫療機構應就重大醫療事故,分析根本原因、提出改善方案,並通報主管機關。
此外,有鑑於醫療事故發生屬系統性錯誤問題時,對於醫療品質及安全執業環境的危害大,草案也參考醫療先進國家的作法,對於發生跨機構、跨縣市或危及病人安全的嚴重醫療事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進行專案調查並提出報告後公布。
不過,由於草案在委員會審查過程,立委們討論踴躍,相關意見仍待整合,整部初審通過草案還有十餘個條文保留,包括罰則。草案在院會討論前需黨團協商。
排審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的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民主進步黨籍召委邱泰源說,草案今天在委員會審查完竣非常重要,才能繼續走下去,希望最短時間內能完成立法,「醫病關係要好,醫療體系更完整、更安全。」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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