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平埔族群語言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滅絕等級,為了復振其語言,原民會今天核定南投、花蓮等 4 縣市的 11 個平埔族團體的語言復振計畫,盼協助平埔族群找回自己的語言。
行政院 9 月通過原住民身分法,增訂「平埔原住民」為原住民身分別,從法律上保障平埔族群取得原住民身分,為了啟發平埔族群族人對自身族語的保存意識,原民會透過「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鼓勵各族群依自身特性制定族語復振策略,並投入執行工作。
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透過新聞稿公告,今年度新核定的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包含南投縣、花蓮縣、苗栗縣及台南市等 4 縣市的 11 個平埔族群團體,11 個平埔族群團體包含噶哈巫族1團體、道卡斯族1團體、巴宰族 2 團體及西拉雅族 7 團體等,較去年增加 3 個團體。
原民會指出,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執行項目包括師資培訓、教材編輯、生活會話班、教會學習班等,除了培育平埔族語師資,也會依據各族群語言文化屬性、居住地區等條件,補助其編輯具閱讀性、知識性、文化性教材,讓學習者能輕鬆自然地學習族語、熟悉族語書寫符號系統。
另外,為了提高族語使用機會與場域,原民會也補助常態性聚會,讓族人在聚會時使用族語相互問候、交談或進行議題討論,也在教會裡增加各項活動的族語元素,讓教會成為學習平埔族語的據點。
對於任教於各國民中、小學的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原民會也補助其往返各校授課的交通費用,以及其他具地方特色的措施,像是族語家庭、聚落族語廣播、族語親子共學、族語生活營等,以增進族語使用與傳承機會。
原民會表示,平埔族群因語言流失嚴重,希望能持續透過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及相關復振措施,搶救平埔族群語言。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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