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綜合計畫處副處長吳珮瑜今天證實,已收到經濟部函文要廢止深澳電廠 2006 年通過的環評及今年 3 月通過的環差結論,下週會勘,確認無開發行為後,最快 10 月下旬公告廢止。
吳珮瑜接受電話訪問指出,深澳電廠要停建、不開發是經濟部的權責,經濟部報行政院獲得同意後,今天已經函文環保署要廢止環評的審查結論,計有 2 個,包含 2006 年通過環評大會的審查結論,跟今年 3 月環評大會通過環差的結論。
她進一步說明,環保署會先安排下週二(23日)現場會勘,確認沒有開發行為後,依據會勘情形做成紀錄,再進行廢止公告,約需 1 至 2 週時間作業,由於此案外界十分關心,環保署會加速處理,最慢月底,希望 10 月下旬可以完成。
行政院長賴清德之前在立法院總質詢時回覆深澳電廠有停建的可能,之後雖然經濟部也做了相同表示,但是環保團體主張撤除環評結論,以免選舉過後死灰復燃。吳珮瑜說,相關單位已在執行停建的作業流程,不必擔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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