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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能源吸金案 北院再羈押1人、交保1人

圖為台北地檢署外觀。(中央社檔案照片)

北檢偵辦絕對能源吸金案,去年起訴 17 名被告。檢警 9 日再拘提 9 人,檢察官訊後聲押禁見 8 人,北院已裁定 4 人羈押禁見、2 人交保,今天晚間再裁定 1 人羈押、1人 30 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絕對能源集團自民國 112 年 3 月起,假借投資理財名義設立網站並召開說明會,聲稱從事虛擬貨幣及乾淨能源技術投資,除保障本金,並販售甲種、乙種特別股,號稱年利率最高分別可達 25 %、 42 %,並提供絕對能源公司特別股股票作為憑證,吸引投資人投資,違法吸金新台幣 2 億 7730 萬元。

檢方表示,本案被害人領取的股息均來自於其他投資人本金,屬「後金養前金」詐騙模式,被害人數高達 316 人。

北檢於去年 12 月偵結全案,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 3 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以及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洗錢罪起訴主嫌邱志豪等 17 人。

北檢再查出,絕對能源集團於 111 年至 114 年間舉辦說明會,鼓吹投資人購買虛擬貨幣 EGT 、 TBT ,再把虛擬資產放到集團創設的 DEFI 借貸平台,讓集團將虛擬貨幣拿去對外放款,號稱平均月息 3%到7%,4年來近千人受騙逾 50 億元。北檢今年1月間拘提邱志豪等 9 人到案,聲押禁見邱志豪獲准。

北檢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李姓營運長等9人的住居所共9處,另拘提李男等 9 名被告到案說明,9 日晚間移送李男等 6 人到北檢複訊,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 10 日警方再移送卓姓、李姓、詹姓業務員,訊後聲押禁見卓、李,詹則限制住居。

本次搜索約談行動,北檢共聲押禁見 8 人,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鄭姓、高姓、楊姓、潘姓等 4 人,卓姓被告羈押未禁見。此外,李姓營運長、李姓業務員及蔣姓被告,則分別以 50 萬元、 30 萬元、 10 萬元交保。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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