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鳳林警分局王姓刑警昨晚酒駕,在台 9 線發生追撞事故,造成3人受傷,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警方表示,絕不護短,已記 1 大過、革除偵查佐職位,並調整服務地區處分。
警方調查,昨天晚間 7 時左右,鳳林分局 30 歲王姓偵查佐駕駛自小客車沿台9線南往北直行,在 221K 處北向追撞 58 歲林姓駕駛自小客車,車上載有其妻李女,造成車輛毀損、3人受傷,分別為林男腦震盪症狀、李女四肢多處擦傷,王男胸悶身體不適;所幸消防局萬榮消防分隊送醫院救治,均無生命危險。
經酒測後,王男酒測值每公升0. 63 毫克,林男酒測值為零。
鳳林分局指出,王姓偵查佐酒駕事實明確,酒測值已達刑責標準,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查處是否有勤務飲酒狀況;行政責任部分,已記此員一大過、革除偵查佐職位,並調整服務地區,同時追究相關幹部考核監督責任,從重議處。
針對民眾受傷及車損,鳳林分局表示,將主動協助理賠事宜,對酒駕零容忍,對此事件深表遺憾及歉意,將會持續強化紀律教育及風紀管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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