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宣誓就職時的言論,我想問:妳為什麼不敢正面回應身分證與國籍問題?
在受訪時,李貞秀大方展示中華民國護照,強調自己這輩子沒拿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這聽起來很愛國,但這根本是低級的轉移焦點!
護照只是煙霧彈,身分證才是核心:
在中國,沒出國的人確實不需要護照,但只要是公民,就一定有身分證。李貞秀不敢在鏡頭前宣誓「這輩子沒拿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因為只要承認有過身分證,就代表妳曾正式行使對岸公民權利。
請問,妳在逃避什麼?
別再拿「無法申請」當藉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網站上,清清楚楚公告著如何申請「放棄中國國籍」的流程與辦法。只要妳按照程序,就能申請放棄中國國籍!
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二條,只有兩類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國家工作人員(即公務員、官員)。
現役軍人。
所以,李貞秀是不是這兩類人士,因此才不能放棄中國國籍?
內政部直接送「掛號」到辦公室:
最諷刺的是,內政部昨天已經正式將「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達李貞秀辦公室。路都幫妳鋪好了,連表格都幫妳印好了。
如果妳真的想成為中華民國的立委,為何至今無法證明自己沒有其他國籍?還是,其實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務員、官員、現役軍人?所以才不能放棄國籍?
最可惡的是民眾黨,讓這樣的人進入我國國會,這分明是毀滅城邦的特洛伊木馬!李貞秀成為立委後,可以調閱機密文件、國防機密都可以看,請問民眾黨這是愛台灣?
中國在 2017 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其中,
第 7 條:「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國家情報工作秘密。」
第 14 條:「國家情報工作機構依法開展情報工作,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
這些內容是讓中國人變成間諜的法律基礎。請問,民眾黨到底在做什麼?
當李貞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時,她對中華民國台灣而言就會是間諜,因此才需要忠誠度測試與效忠中華民國台灣!
原文出自Lâu Thiat Uí,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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