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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漁產委外17歲員工絞機器亡 北市:雇主涉2刑責

台北漁產運銷公司委外廠商的葉姓女員工日前執行保麗龍機台作業時,上半身遭機器捲入當場死亡;警方將負責人55歲劉姓男子依涉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翻攝照片)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漁產運銷公司委外廠商有名 17 歲葉姓女員工遭機器絞入身亡。台北市勞動局 2 日表示,因此案機械未停止運轉、女員工未滿 18 歲從事此危險工作,雇主涉違反職安法2項刑事責任。

北市警消於1月 31 日晚間 6 時許獲報,萬華區萬大路有名 17 歲女子在執行保麗龍機台作業時,身體遭捲入機器,緊急派員到場處理,確認女子已無生命徵象,警方將負責人 55 歲劉男依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

勞動局說明,此案為漁產公司的委外廠商發生勞工重大職業災害,已依程序進行勞動檢查。經查,雇主涉違反職安法相關規定,涉及下列法規之刑事責任,後續將依法辦理。

勞動局表示,首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77 條規定,「雇主對於自粉碎機或混合機,取出內裝物時,應使該機械停止運轉。」但這次事件機械沒有停止運轉,也涉及職安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因為此案葉女發生職災死亡,已構成職安法第 40 條刑事責任,即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其次,此案葉女未滿 18 歲,違法從事職安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6 款所指「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導裝置危險部分之掃除、檢查等。」之工作,構成違反職安法第 41 條的刑事責任,即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18 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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